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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春30年诗选《我写下的都是卑微的事物》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

刘春诗集《我写下的都是卑微的事物》。北岳文艺出版社供图

  日前,著名诗人刘春30年诗选《我写下的都是卑微的事物》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。该书精选了刘春1994年至2023年创作的诗歌近200首,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刘春最近30年的诗歌创作成就。

  刘春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表作品,在多年的勤奋笔耕中,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。其作品在《人民文学》《诗刊》《十月》《花城》《钟山》《北京文学》等大量重要期刊发表,并入选《百年中国诗歌大系》《诗刊60年诗选》等近百种选本,并在《花城》《星星》开设专栏。收录在《我写下的都是卑微的事物》中的作品,以最近几年创作的新作为主,同时收录了极少量各个时期的代表作。这些作品既有对日常生活的展示,对微小事物的关怀,对故乡人与事的回忆,以及对高尚品质的描绘。他把笔触深入到普通人生活的各种细节之中,揭示了平凡人生的种种真善美和忧伤、无奈,用诗歌替卑微者发声。同时,诗歌中充满了对宏阔精神世界的仰望、审视、期许,展示出了一种汪洋恣肆的博大景象,体现了诗人饱满的激情和深邃的思想。

  作为上个世纪70年代出生诗人中影响较大的一个,刘春曾分别以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集两次荣获广西文艺创作“铜鼓奖”、《诗刊》社首届华文青年诗人奖等重要奖项,入选第18届青春诗会。著有诗集《幸福像花儿开放》《广西当代作家丛书·刘春卷》《另一场雨》,散文集《让时间说话》《文坛边》《或明或暗的关系》,评论集《朦胧诗以后》《从一首诗开始》《一个人的诗歌史》等十余部作品集。(凌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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